11月24日,本报从青岛市城阳区政府得悉,青岛上流远大住所工业有限公司9·7机械伤害事端已于近来查明。
据悉,2024年9月7日,坐落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大街锦宏西路166号的青岛上流远大住所工业有限公司产生一同机械伤害事端,1名职工在修补水泥预制墙板时被运转的模台车挤伤,后经抢救无效逝世,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本报整理发现,事端产生单位为青岛上流远大住所工业有限公司,事端产生地址为出产车间出产5线,事端产生于模台车邮寄模台横移过程中。经现场勘验,该模台车声光警示设备破损缺失,无法起到声光警示效果。经查询,该声光警示设备于2024年7月份前后损坏。
经查明,2024年9月7日下午,青岛上流远大住所工业有限公司出产车间出产5线分许,操作工潘某梅完结当时模台扎筋作业后,到模台车操作箱处操作模台车顶升作业模台由北向南往下一工位横移,模台车横移过程中将在轨道旁预制墙板窗口内修补墙板的作业人员任某强挤伤。14时50分许,120急救车抵达现场将任某强送往医院抢救。9月7日17时00分许,医院宣告任某强抢救无效逝世。
本报注意到,查询组确定,事端的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员潘某梅违背公司《模台车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模台车前未对设备及运转线路周围进行全方位查看,未发现并提示正在模台车运转区域内作业的修补人员任某强撤离,导致任某强被模台车揉捏受伤。
查询组还指出,青岛上流远大住所工业有限公司未对模台车运转区域摆放预制板件并来修补作业的事端隐患采纳比较有用办法消除,未对已缺失损坏的模台车操控办理体系声光警示设备做修理以保证其正常运作,致修补人员在存在揉捏、磕碰风险的风险区域进行作业,且未收到模台车跋涉的警示信号及时作出躲避。
终究,查询组确定,本起事端是一同因从业人员违规操作、企业安全出产主体职责执行不力形成的出产安全职责事端。查询组一起提出了处理主张。
本报注意到,有1人被主张追查刑事职责:潘某梅,青岛上流远大住所有限公司操作工,违背公司《模台车流水线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法令法规,致1人逝世,对事端产生负有首要职责,涉嫌严重职责事端罪,主张司法机关按照法令来追查其刑事职责。
此外,查询组确定,青岛上流远大住所工业有限公司及该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军,对事端的产生负有职责,均主张给予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严敏)